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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票及减税不降价的通知:
2019年4月1日开始增值税将由16%调整为13%,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. 已付全款的合同 请及时与我们核对清票,3月31日前开具16%增值税发票。逾期将开具13%增值税发票。
二. 未付全款的合同 3月25日后到款全部转为13%增值税发票。
三. 已交货未付款的合同 请在本月3月31日前付清款项,逾期将开具13%增值税发票。
四. 本次减税为国家惠民政策,企业进销项皆下调并非降价,我司不会对产品进行降价及返还价差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您的业务代表。特此通知!
深圳市兴广富电子有限公司
2019.3.18